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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产险苏州分公司:正规渠道理赔,切勿轻信他人,盲目委托

平安产险苏州分公司:正规渠道理赔,切勿轻信他人,盲目委托


【案例简介】

刘某因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,在住院就诊期间认识了“法律咨询”公司人员周某。周某告知刘某最多能获得7-8万元左右的理赔款,骗其签署代理合同,载明人伤赔偿金额直接给付刘某5.5万元后“买断”该案件,其余的费用均归周某所有,要求刘某新办银行卡且将银行卡和密码全部实际控制,后周某与刘某一起去保险公司协商保险理赔事宜,最终确认保险公司支付刘某理赔款18万元。刘某得知真实赔款情况不满,但代理人周某扣留案件材料及银行卡,最终被迫支付代理人费7.5万元,并未开取代理费发票,实际刘某只得10.5万元。

【案例分析】

根据《律师法》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:

(一)私自接受委托、收取费用,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;

(二)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;

本案律师利用其委托人不懂交通事故赔款,以律师身份之便与所谓法律咨询公司勾结,欺诈委托人,截取委托人的赔款,牟取高额“律师费”,本案伤者刘某最终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,起诉咨询公司周某芳及周某律师退还其5.5万元。周某被律师行业协会通报批评。

【风险提示】

(1) 勿轻信医院内散发能够取到高额赔偿的公司传单,赔偿项目可至保险公司先行计算,公平公正透明,“无中间商赚差价”;

(2) 如需要委托律师,需核实其律师证件及委托合同是是否真实有效,且内容无欺诈及重大误解;

(3) 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件、银行卡、密码等交给代理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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